陈艳芳——“百姓女儿” 郑州市公安局商城路分局政委
陈艳芳,汉族,1972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文化程度,现任郑州市公安局商城路分局政委。
陈艳芳1989年参加工作,1991年参加公安工作,历任郑州市公安局收容所民警、管城公安分局办公室民警、北下街派出所副所长、二里岗派出所指导员、所长、管城公安分局副局长、商城路分局政委。她忠于职守,亲民爱民,扶贫助弱,先后拿出十多万元的奖金和工资,帮助辖区贫困群众、孤寡老人,奖励治安工作积极分子,深受各级领导的肯定和人民群众的爱戴,先后40多次立功受奖,16次荣获国家级荣誉称号:两次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荣获公安部“二级英模”,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三八红旗手、第六届中国十大女杰、全国五好文明家庭等一系列光荣称号,光荣当选第十届、十一届全国青联委员,光荣当选中共十七大、十八大党代表和河南省第八次、第九次党代会代表,出席党的十七大、十八大和河南省第八、九次党代会。
她用一颗亲民爱民的心,构筑平安辖区,感动着辖区每位群众
1998年3月,陈艳芳从分局办公室调到北下街派出所做一名责任区民警。她为了尽快摸清辖区情况,一头扎进辖区,访民意、摸民情,和居委会的老同志交谈,几乎天天“泡”在辖区。通过走访,了解到管城西街老居民户多,小商小贩多,大多楼院没有封闭,管理混乱,入室盗窃、打架斗殴等治安案件时有发生,辖区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她暗自下定决心,一定要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力所能及地为他们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为他们生活创造一个和谐环境。
为了扭转管城西街的治安局面,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陈艳芳坚持发动群众,克服重重困难,甚至自己出钱,先后对9个临街居民楼院安装了铁栅栏、建起了门卫房,实行了“封闭式管理”,治安案件大幅度下降,刑事案件发案率几乎为零。
她先后照顾资助13位孤寡老人,为他们送医送药,送粮送钱,为谢世的老人安顿后事。82岁高龄的代学诗老大妈临终前,紧紧拉着她的手,眼含热泪说:“艳芳啊,这3年把你拖苦了,今生是无法报答你了,等来世再报答你的大恩大德!”2001年11月,当陈艳芳因工作调任到辖区辞行时,辖区群众打着“留下贴心人,好民警陈艳芳”横幅前来挽留, 200多米长的一条小街沸腾了,他们围着陈艳芳说着哭着,哭着说着,那些被她照顾过的大妈、大伯,为了挽留她竟给她跪下,那些历尽沧桑的老人如失去亲人一般悲痛,他们列队高唱“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场面感天动地!
她带领民警用扎实的工作,打造和谐辖区,确保一方平安
由于工作出色,2001年11月,陈艳芳调到二里岗派出所任指导员。她又针对如何团结好群众共同搞防范的问题想办法、寻对策,推出了“法制宣传栏”、“警情播报栏”、“小喇叭”工程等一系列新举措。
针对当前普遍存在的群众缺乏凝聚力,邻里感情和人际关系日趋淡薄的状况,陈艳芳提出以宣传促防范的新思路,在社区民警中开展“小喇叭”工程,让每位社区民警手执喇叭,走到群众中间去宣传安全防范知识。“小喇叭”工程开展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有效的提高了群众的防范意识,减少了可防性案件发生,拉近了警民之间的距离。
在此基础上,她又想办法在全辖区200多栋家属楼门口醒目的地方都刷上一块崭新的小黑板,作为“法制宣传栏”、“警情播报栏”,公布报警电话、民警传呼,宣传日常法律规范及当前的治安形势和防范重点,传达办理户口和身份证的有关通知等等。
陈艳芳所在的郑州市管城区二里岗派出所辖区,活跃着这样一支队伍:他们每天在大街小巷义务巡逻,用小喇叭注意治安防范;发现可疑人员及时盘查,警民联手打击犯罪;遇到迷路的外地群众,及时伸出援助之手……他们当中大多都是上了年纪的老人,但却长年奔波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线,为社区居民的安宁发挥着余热。他们就是二里岗派出所组织的“夕阳红”义务巡逻队。
2004年1月7日上午9时,二里岗派出所辖区陇海东路宇通客车厂的门口人头攒动,二里岗派出所的全体民警和辖区202名治安积极分子和部分特困户聚集一堂,载歌载舞。原来陈艳芳用自己刚刚获得的“二级英模”和“全国优秀人民警察”1万元奖金为辖区200多名“夕阳红”义务巡逻队员和部分特困户购买了1万斤面粉。当她把雪白的面粉和大红的“夕阳红”义务巡逻队员聘书交到这些治安积极分子手中的时候,辖区群众的治安积极性更高了,他们都表示要为社区的平安做出自己的一份努力。
她用真情付出、热情服务,践行着社会主义和谐理念,赢得了辖区群众的爱戴
2001年底,在陈艳芳刚刚调到二里岗派出所任指导员之时她被市委授予“绿城卫士”的荣誉称号,并获得奖金一万元。在拿到奖金后,定做了九样健身器运往搬运二站家属院那排低矮的平房,那些历经沧桑的老人们如过节一般。搬运二站家属院的居民侯秀英大妈,手脚残疾、无儿无女,整日靠着拾菜叶、拾破瓶烂罐,或邻居们给的剩饭维持生活,得知这个情况后,陈艳芳立即买了电视机、床单、被褥等生活用品,并每月给老人送去100元钱做生活补助。
2002年底,陈艳芳第二次被评为“绿城卫士”,她又拿出全部奖金1万元,为辖区200名治安积极分子和特困户购买了食用油、面粉和棉被,鼓励他们为社区治安做出更大的贡献。
2006年春节将至,陈艳芳副局长兼所长为了能让辖区十名孤寡老人过上一个温暖、祥和的春节,订做了十件大红色的新棉袄,同时为辖区200名治安积极分子每人一桶食用油。这些物品都是陈艳芳用自已2005年被评为“全国劳模”所获的一万元奖金购买的。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从那时起一直到2014年的今天,十余年来,陈艳芳从社区民警到副所长、指导员、所长、副局长直至分局政委,无论工作职务如何变化,她爱民为民、扶危助困的一颗心从未有丝毫变化。每一年的两大传统节日---中华民族传统节日春节、中秋节,陈艳芳都是和社区老百姓一起度过的。她总是提前拿出工资、奖金,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也动员一些社会力量,一起出资,每次都购买上万元的水果、月饼、米面、清油等,一一发放到社会治安积极分子和辖区贫困群众手中。
一个人做一件好事是容易的,但一个人连续十年不间断地为社会做好事做实事是需要一种坚定的信念支撑的。2010年底,她利用自己的社会感召力成立了全国首家以民警自己的名字命名的“艳芳帮扶团”,帮扶团成员以社会名流、各级青联委员和企业家为主,大家有人出人,有钱出钱,有力出力,从2010年至2014年连续4个春节,在陈艳芳的带领下,艳芳帮扶团共集资12万余元,走进社区,团体帮扶,给600户(次)困难家庭和社会治安积极分子发放慰问品和救济金,与老百姓载歌载舞,共同欢度新春佳节。
她像一座连心桥,她像一个火炬手,用自己十年如一日的真诚奉献,把党和政府的温暖传递到人民群众手中,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了突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