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用热是指供热企业生产热能出售给用热采暖用户,从而建立一种以热能为商品的买卖关系。根据《传热学》的理论,“凡有温差,就有热量自发地由高温物体传到低温物体”,这证明,热能这种商品有辐射性、传导性,供用热质量具有不对称性。
在现实供热工作中,供用热质量应分为供热质量和采暖质量两部分,供热质量是指供热企业按照标准核算的与其产品能够达到标准的质量,采暖质量是指热产品通过用户的采暖设备表现出来的质量形态。从以上定义可以看出供热质量和采暖质量完全是不同的两个概念:供热质量可根据锅炉或供给热源出水流量、温度、压力等指标进行测定,供热企业只能保证出水温度达标。采暖质量是指用户的室内温度,是由用户家中的暖气设施供热好坏决定的。在很多情况下,会出现提供热源的供热企业按质量标准供热而用户的采暖质量不达标的情况。所以,在出现不热现象的责任判定时,一定要将供暖质量与采暖质量辨别清楚,不能混为一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