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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爱卫办关于开展病媒生物集中防制和设立集中防制日的通知

2017-05-24 10:42:3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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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开发区)爱卫办:

    为做好我市夏季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进一步夯实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基础,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双迎攻坚”办有关要求,决定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和设立集中防制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防制重点
    建成区(四环以内)、上街区及航空港区内河流、沟渠、工地、集贸市场、社区楼院、垃圾中转站、公厕等蚊蝇类孳生地。
二、时间安排
    每月16日、31日(无31日的月份为下月第一天)。
三、任务及分工
    (一)任务
    1.以环境治理为手段,铲除“四害”孳生地。动员群众,全面开展打扫除、清垃圾、翻盆倒灌清积水行动,彻底铲除“四害”孳生场地。
    2.修复、完善“四害”防制设施。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合理设置防鼠、防蝇设施,修复破损设施,及时更换设施,提高质量,提升效率。防鼠设施要有醒目的警示标志。
    3.组织开展集中消杀。病媒生物防制服务单位的专业消杀优势,组织专(兼)职人员,提前培训,做到正确安全使用灭蚊、蝇、鼠、蟑药物和器械,全面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二)分工
    以办事处(乡、镇)为基本单位,区爱卫办统一组织对楼院、道路等进行集中消杀,区城管局负责本辖区游园、公厕、垃圾中转站的消杀工作;区房管局负责本辖区有物业管理的病媒消杀工作;区市场发展局负责本辖区市场的消杀工作;区建设局负责本辖区工地的病媒消杀工作。
四、督查和考核
    采取自查和督查相结合的方式,每月各办事处(乡镇)、各相关部门把开展活动情况上报区病媒生物防制督导组;区爱卫办督导组要在集中活动日到现场进行督导;市爱卫办督导组也将采取抽查方式,对此工作开展督查。
    市、区两级督查综合成绩纳入“双迎攻坚”病媒生物防制成绩。
五、要求
    (一)调查摸底,明确重点。以孳生蚊蝇的河渠、游园、绿地等为重点场所,采取抽样调查的方式,结合密度监测,摸清蚊、蝇侵害的底数。
    (二)组织发动,广泛宣传。区(开发区)爱卫办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健全防制队伍,明确责任和范围,做好组织宣传发动工作。 
    (三)开展培训,配备药械。以区、办事处(乡、镇)为单位,聘请有关专家,组织对重点行业和单位的专(兼)职消杀人员进行蚊、蝇防制标准和防制知识的培训。各区(开发区)、办事处(乡、镇)可根据蚊、蝇本底调查情况,配备足量药械,已开展市场化服务区域消杀药械由承包PCO公司负责,未开展市场化服务的公共区域消杀药械由区(开发区)自行组织实施,辖区有主管单位区域消杀药械由主管单位承担。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