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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实施“十百千万”工程建立健全爱国卫生“四专”队伍工作方案

2017-08-15 10:29:1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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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和健康城市建设工作,按照专家、专业、专人、专事的“四专”要求,实施“十百千万”工程,建立健全国家级、市级、区级、办事处社区级等四级爱国卫生工作队伍,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原则
    坚持全民动员、全员培训、全域覆盖的原则;
    坚持技术培训专家化、业务培训专业化、工作落实专职(人)化的原则;
    坚持明细职责、明确任务、明白标准的原则;
    坚持工作一个项目、一个标准、一把尺子量到底的原则。
二、“十百千万”工程组建形式
    “十百千万”工程是组建10名以上国家级、100名以上市级、1000名以上区级、10000名以上办事处社区级四级队伍,具体组建形式如下:
    1.成立郑州市爱国卫生专家顾问委员会
    组成:聘请10名以上在全国爱卫办登记注册的国家级爱国卫生业务专家,以郑州市爱卫会名义颁发郑州市爱国卫生技术指导顾问聘书。
    职责:承担郑州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和健康城市建设的业务培训、技术指导等事项;针对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和健康城市建设工作中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新方法、新技术及意见建议;受爱卫会邀请对我市的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和健康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明察暗访,找出我市与国家卫生城市和健康城市标准之间的差距和问题。
    责任单位:郑州市爱卫办
    2.成立郑州市爱国卫生专家指导委员会
    组成: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中的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八项内容,聘请100名以上省级行业权威专家,组成省级爱国卫生专家指导委员会,由市爱卫会统一颁发郑州市爱国卫生专家聘书。责任单位及具体各项组建名额为:
    (1)爱国卫生组织管理专家10名;
    (2)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专家10名,市爱卫办负责组织;
    (3)市容环境卫生专家20名,由相关单位负责推荐;
    (4)环境保护专家10名,由相关单位负责推荐;
    (5)重点场所卫生15名,由相关单位负责推荐;
    (6)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专家15名,由相关单位负责推荐;
    (7)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专家10名,市卫计委负责组织推荐;
    (8)病媒生物预防控制专家10名,市爱卫办负责组织。
    职责:承担郑州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和健康城市建设的督导检查、业务培训、技术指导等事项,对各区(开发区)爱国卫生业务骨干进行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对各区(开发区)爱国卫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督导检查。
    责任单位:郑州市爱卫办
    3.成立郑州市爱国卫生业务骨干委员会
    组成: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8个项目,各区(开发区)爱卫办以及本辖区每个办事处(乡镇),按照每个项目不少于2人的要求,组建本区的业务骨干队伍。即各区(开发区)爱卫办和本辖区每个办事处(乡镇)各组建一支不少于16人的业务骨干队伍。全市共计1000人左右。由市爱卫会统一颁发郑州市爱国卫生业务骨干证书。
    职责:承担各区(开发区)郑州市国家卫生复审和健康城市建设的爱国卫生各项业务指导、培训工作;在市爱卫办统一安排部署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分别制定自己的工作计划,对所属辖区的爱国卫生工作进行业务培训、技术指导、督导检查。
    责任单位:各区(开发区)爱卫办 
    4.组建爱国卫生专(兼)职督导员工作组
    组成: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8个项目,各个建成区内乡(镇)办及本辖区社区,按照每个项目不少于2人的要求,组建督导员工作组。即每个乡(镇)办和每个社区都要组建一支不少于16人督导员队伍。全市共计10000人左右。由区爱卫会制发爱国卫生督导员证书。
    职责:负责各自辖区内的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和健康城市建设各项具体工作,按照市、区(开发区)的工作要求,定期开展所属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
    责任单位:各区(开发区)、各乡(镇)办
三、时间安排
    2017年1-2月份,组建各级队伍;并报市爱卫办注册备案。
    2017年3-4月份,邀请国家级、省级专家对我市爱国卫生工作进行全面的、系统的培训;培训按照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室内培训与现场培训相结合的原则,统一各个治理项目标准,编写培训教材和工作指导手册。
    2017年4-6月份,在国家级、省级专家培训的基础上,全市各级专家按照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室内培训与现场培训相结合的原则,由市、区(开发区)两级爱卫办统一标准、统一内容,组织相应的专家团开展爱国卫生业务培训。
    2017年7-12月份,由市爱卫办统一协调,组织国家级、省市级爱国卫生专家,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和健康城市建设现场督导检查、明察暗访,找出存在的问题,督促各级各部门整改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实施“十百千万”工程是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和健康城市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机构,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工作任务,确保各级专家、业务骨干、专(兼)职工作人员队伍切实有效的开展业务培训、技术指导、督导检查等各项爱国卫生工作。
    (二)经费落实。各级各部门应按照有关部门财务规定,保障各级专家以及业务骨干、专(兼)职工作人员的日常经费落实,足额解决有关活动经费。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得借机乱发钱物和补贴。
    (三)管理到位。各级爱卫办要主动履责,加强各级队伍的协调服务管理。市爱卫办将建立注册、公示制度,加强各级队伍日常管理,并由负责宣传培训工作的处室负责人员培训及教材制定。各级队伍采取分级管理形式,市爱卫办负责组织国家级、省市级爱国卫生专家队伍的聘请组建及日常工作的开展,各区(开发区)爱卫办负责业务骨干队伍的组建及各项工作的开展,各乡(镇)办负责督导员队伍的组建及各项工作的开展。各级部门要各司其职,一级负责一级,确保不漏一处,不少一人。对于不积极履责的,要及时更换。
    (四)严格奖惩。此项工作要纳入全市爱国卫生工作日常考核,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鼓励先进,批评后进。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及时上报信息,树立典型,推广好方法、好经验。要加大表彰奖励力度,对于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和健康城市建设工作有贡献的,市委市政府和市爱卫会将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