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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每周集中开展城市清洁大行动

2017-09-26 10:31:2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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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5日,我市出台《郑州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今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的总体目标——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各县(市、区)、开发区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0%以上,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5%以上。方案配套了49项具体措施。

  49条措施从扬尘治理到燃煤锅炉整改取缔,从“散乱污”的治理到监测网络的完善,从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到重污染天气区域应急联动,从点到面,织就大气污染防治的立体工作图。

  城区加快建设运行微型空气监测站

  方案规定,全市所有县(市、区)在全部建成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的基础上,实时对外发布信息,所有站点原始监测数据实时上传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上传率达到90%以上。各县(市、区)要布设降尘量监测点位,做好数据质量控制,每月向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报送降尘量。

  全市55个重点乡镇和城区195个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加快建设和设备调试、运行联网,实现空气质量监测体系全覆盖,对乡镇空气质量实施考核。

  采暖季严控土石方作业

  我市还制定了“限土令”。采暖季期间,城市建成区内停止各类建设工程土石方作业、房屋拆迁(拆除)施工,停止道路工程、水利工程、土地整治等土石方作业。对于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涉及土石方作业确实无法停工的,由项目建设单位申请、行业主管部门初审,报地市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

  全面提高城市道路清扫、冲洗的机械化率。10月起,每周集中组织开展城市清洁大行动,确保城市清洁全覆盖。今年,我市将把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5%以下,全市电力行业煤炭消费总量削减220万吨。年底前,今年淘汰清单中的279台燃煤锅炉全部“清零”。

  开售国六标准车用乙醇汽油

  继续排查“散乱污”企业,涉大气污染物排放列入淘汰类的,一律依法依规关停取缔,做到“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坚决杜绝已取缔“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10月20日前,全面排查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全部安装自动监控设施。

  推进燃油公交车更换为新能源节能车,今年替换1000辆。10月1日起,全面销售国六标准的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禁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从严从高启动预警响应

  我市将科学判断每一次重污染过程,从严从高启动预警响应。

  完善预警分级标准,将预警分级标准中的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调整为按连续24小时(可跨自然日)均值计算;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改善到轻度污染及以下级别且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可以解除预警;预测发生前后两次重污染过程,但间隔时间未达到解除预警条件时,按一次过程从严启动预警。同时,空气质量监测AQI已经达到重度污染及以上级别且预测未来12小时不会有明显改善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尽早启动或升级预警级别。

  我市还将把区域应急联动措施纳入应急预案,完善应急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