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系统升级调试,郑州市热力总公司集中供热采暖费收费系统已正式开放,持有《城市集中供热用户交费卡》的用户,可到集中供热采暖费代收银行(机构)设在市区的各营业网点交纳2016-2017采暖期的采暖费,也可到热力总公司及所属各供热分公司客服中心或经营科交费。
目前,我市集中供热采暖费代收机构为交通银行、郑州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信银行、中原银行、光大银行和利安社区电超市、银联全民付自助终端。同时,可通过关注“郑州热力”微信公众号,使用微信进行交费。
集中供热采暖费代收银行(机构)一览表
代收银行(机构)名称 |
交费方式 |
客服电话 |
交通银行 |
自助交费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 |
95559 |
郑州银行 |
自助交费机、网上银行(带U盾)、手机银行、柜台、电话银行 |
967585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
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柜台、代扣业务 |
95580 |
中信银行 |
自助交费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柜台、电话银行 |
95558 |
中原银行 |
自助交费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柜台 |
96688 |
光大银行 |
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微信公众号微信支付(限光大银行持卡用户) |
95595 |
利安社区电超市 |
小区现场收费、柜台 |
以小区为单位可预约上门收费 |
瑶瑶缴费 |
应用商店中下载“瑶瑶缴费”APP |
95595 |
正道思达超市 |
银联全民付自助交费终端 |
95516 |
大商超市 |
||
“郑州热力”微信公众号 |
选择“客户服务”下的“在线缴费” |
68890222 |
特别提醒:需要发票的用户,请持交费凭条或户主身份证到郑州市热力总公司各服务网点领取。
交费卡丢失的用户,可直接拨打热力总公司客服电话68890222查询卡号。查询时请认真核对交费信息,包括户主姓名、交费地址、交费面积及金额等。
郑州市热力总公司营业网点一览表
服务网点 |
地 址 |
电 话 |
服务内容 |
总公司客服中心 |
嵩山路与淮河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 |
68890222 |
供热咨询、采暖费交纳、开具热费发票等 |
总公司经营处 |
嵩山路与淮河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 国资大厦14楼15A05 |
68982323 |
用户基础信息录入及变更、采暖费交纳等 |
东区供热分公司 |
商鼎路与黄河南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南 |
86121269 |
供热咨询、用热协议签订、采暖费交纳、开发票 用热面积核查等 |
北区供热分公司 |
沙口路与东风路交叉口向北800米路东 |
63672173 |
|
枣庄供热分公司 |
东明路与林科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西 |
65711892 |
|
南区供热分公司 |
嵩山路与淮河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 国资大厦14楼15A01 |
68823700 |
|
安康路4号喜多家小区二期南门东侧 |
68997003 |
||
西区供热分公司 |
陇海路与华山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 昆仑华府A座302 |
86150925 |
|
陇海路与嵩山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 |
68660230 |
2016-2017采暖期集中供热采暖费收费标准按照郑价工[2008]24号和郑价商函[2012]9号文件规定执行。其中:居民用热按面积计费的,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注的套内建筑面积计费,收费标准按0.19元/㎡•日计费。无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中未标明套内建筑面积的,按房屋建筑面积的90%计费。其它用热均按建筑面积计费,收费标准为0.28元/㎡•日。
按两部制计量收费的计费方式:计量热费=基本热价×计费面积+计量热价×用热量。其中,居民用热基本热价6.84元/㎡•采暖季,计费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注的套内建筑面积计收,无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中未标明套内建筑面积的,按房屋建筑面积的90%计费;计量热价0.217元/kWh,按用户用热量计收。公共建筑用热基本热价10.08元/㎡•采暖季,按建筑面积计收;计量热价0.320元/kWh,按用热量计收。
按照《郑州市城市供热与用热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热用户需停止或者恢复用热、变更用热面积、变更热用户的,应当在当年4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办理相关手续。”用户交费卡登记信息与实际不符时,用户可凭户主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热力公司经营处(国资大厦14楼15A05室)办理信息变更手续,或持以上证件到所属供热分公司确认信息,由分公司代为办理。信息修改后即时生效,无需重复办理。
需办理用户用热信息变更的情况有:
1、新取得房屋所有权产证,需变更计费面积为套内建筑面积的;
2、所购房屋为二手房,需变更用户名、联系方式的;
3、原登记房屋楼号、单元、楼层、方位、门牌号等信息有误,需更正的;
4、用热性质发生变化的。